一般來說H-1B的申請程序可以分為以下三個步驟:
第一, 向聯邦勞工部查詢薪資是否符合標准;
第二, 向勞工部申請勞工紙;
第三, 向移民局遞交H-1B申請。
通常整個申請過程需要兩到四個月時間,視各個移民處理中心的審理速度而定。
H-1B身份的优點
H-1B簽證允許持有人進入美國,并且在其專業領域內工作長達六年。每次申請H-1B簽證最長三年為一期, 期滿可以再延長三年。 通常來說,
H- 1B(或者H-4)簽證持有人可以在美國停留六年。 在某些情況下, H-1B身份可以超過六年期限延長。移民法和移民局規定允許H-1B持有人對于移民美國的愿望可以有“雙重意圖”。 雖然在申請H-1B簽證時, 申請人必須只是打算在美國短期工作。 但在他們取得及使用H-1B身份時, 則被許可擁有“雙重意圖”并在將來申請永久居留。在現行的移民政策下,永久居留的申請并不影響H-1B申請的核准, 發放, 更新和延期。 因此申請了永久居留的人在有雇主時,仍然可以申請H-1B簽證。H1B申請人可以接受美國公司的報酬且不需要保留國外住址。在六年的H-1B身份期間,只 要向移民局提出新的H-1B申請, 在被核准后,即可為多個雇主工作變換雇主或 工作地點。
對於H-1B持有人的配偶和21歲以下的子女可以用H-4身份進入, 并在H-1B有效期內停留美國。持有H1-B 及H-4簽證的人士可以在簽證有效期限內申請入學而不需轉換為F-1學生簽證。
H-1B申請的程序与要求
(一)H- 1B身分的优越之處 在所有非移民身分之中,H-1B特殊技能工作身分是最有彈性的身分之一。H-1B的优越之處在於它是具有雙重傾向的身分。也就是說H-1B的申請人可以有 明顯的移民美國的企圖与傾向,但還是可以得到H-1B身分。這就与F-1學生身分或B-1商務考查身分有很大的不同。F-1和B-1/B-2的申請人如果 被怀疑有移民的企圖,其申請將不會被批准。另外H-1B轉身分到F-1,B-1,L-1或O-1等身分都沒有限制,而別的身分轉到H-1B也不困難。H- 1B更是許多學生轉到綠卡的第一步。
(二)H-1B申請的程序 H-1B的申請有兩個前提。第一,顧主必須付与H-1B工作者標准薪資。在正式向移民局提出H-1B的申請之前,顧主必須先向聯邦勞工部提出申請證實其付 与H-1B工作者的薪資不低与同一地區,同一行業,同類工作的平均工資(此一申請叫做LCA, 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在勞工部證實顧主的工資符合水准之后,申請人才可以提出H-1B的申請。 在這种情況下,顧主和勞工要在确定工作名稱与确定薪資兩個因素時做一個平衡考量。從申請H-1B的角度,工作名稱越高檔(比如工程師,高級主管等),H- 1B申請被批准的可能性越高,因為高檔的工作大多都是移民局認同的特殊技能的工作(Specialty Occupation)。但是高檔的工作名稱,要有高檔的薪資才能通過勞工部。而很多顧主希望得到H-1B工人的高檔服務但是不肯付与很高的薪水。在這种 情況下,申請人必須選擇一個低層次的工作名稱,來降低薪資標准。但是這樣會有移民局不認同此工作為特殊技能工作的風險,而拒絕申請。所以在考慮工作名稱与 薪資的問題時,申請人要确定工作名稱既是附和特殊技能的要求,薪資又要附和勞工部對此一工作的標准。 第二個前提,申請人必須證明她有學士或同等學位或經驗。學士學位在這里定義為美國教育系統下的學士學位。因為移民局不認同非美國學校所發的學士學位,所以 在美國以外得到學士學位的人士必須在美國移民局認可的學位鑒定机构進行鑒定。在通過鑒定之后,申請人才可以正式向移民局提出H-1B的申請。如果申請人沒 有學士或同等學位,申請人過去在其申請的工作領域的工作經驗可以用來抵消學位的要求。移民法沒有明确的規定經驗怎樣抵消學位,但是從移民局審理案件的歷史 可以得出結論,移民局大多用三年工作經驗等於一年的本科學習來換算。學士學位一般需要四年的學習,申請人若有12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她的H-1B可以被批 准,雖然她沒有學士學位。
(三)H-1B申請的文件 在以上兩個前提得到圓滿的結果之后,H-1B的申請就可以向移民局提出。H-1B的申請用I-12表和附加H supplement. 顧主須以書面方式聘用H-1B工人,同時解釋為何此人是此項工作的最佳人選。同時勞工部批准的LCA与H-1B工人的學歷和經驗證明都須和申請表一起付 上。 一個新的H-1B申請,移民局規費總共$610。顧主必須付其中$500而H-1B工人付$110。申請表要寄到移民局 California, Nebraska, Texas 或 Vermont四大移民中心。申請人安其地點,寄案件到管轄本地區的移民中心。H-1B批准之后,申請人可以保持H-1B身分六年。在這六年之內申請人可 以進行申請永久居民的程序。以后我們會詳細討論永久居民的申請
第一, 向聯邦勞工部查詢薪資是否符合標准;
第二, 向勞工部申請勞工紙;
第三, 向移民局遞交H-1B申請。
通常整個申請過程需要兩到四個月時間,視各個移民處理中心的審理速度而定。
H-1B身份的优點
H-1B簽證允許持有人進入美國,并且在其專業領域內工作長達六年。每次申請H-1B簽證最長三年為一期, 期滿可以再延長三年。 通常來說,
H- 1B(或者H-4)簽證持有人可以在美國停留六年。 在某些情況下, H-1B身份可以超過六年期限延長。移民法和移民局規定允許H-1B持有人對于移民美國的愿望可以有“雙重意圖”。 雖然在申請H-1B簽證時, 申請人必須只是打算在美國短期工作。 但在他們取得及使用H-1B身份時, 則被許可擁有“雙重意圖”并在將來申請永久居留。在現行的移民政策下,永久居留的申請并不影響H-1B申請的核准, 發放, 更新和延期。 因此申請了永久居留的人在有雇主時,仍然可以申請H-1B簽證。H1B申請人可以接受美國公司的報酬且不需要保留國外住址。在六年的H-1B身份期間,只 要向移民局提出新的H-1B申請, 在被核准后,即可為多個雇主工作變換雇主或 工作地點。
對於H-1B持有人的配偶和21歲以下的子女可以用H-4身份進入, 并在H-1B有效期內停留美國。持有H1-B 及H-4簽證的人士可以在簽證有效期限內申請入學而不需轉換為F-1學生簽證。
H-1B申請的程序与要求
(一)H- 1B身分的优越之處 在所有非移民身分之中,H-1B特殊技能工作身分是最有彈性的身分之一。H-1B的优越之處在於它是具有雙重傾向的身分。也就是說H-1B的申請人可以有 明顯的移民美國的企圖与傾向,但還是可以得到H-1B身分。這就与F-1學生身分或B-1商務考查身分有很大的不同。F-1和B-1/B-2的申請人如果 被怀疑有移民的企圖,其申請將不會被批准。另外H-1B轉身分到F-1,B-1,L-1或O-1等身分都沒有限制,而別的身分轉到H-1B也不困難。H- 1B更是許多學生轉到綠卡的第一步。
(二)H-1B申請的程序 H-1B的申請有兩個前提。第一,顧主必須付与H-1B工作者標准薪資。在正式向移民局提出H-1B的申請之前,顧主必須先向聯邦勞工部提出申請證實其付 与H-1B工作者的薪資不低与同一地區,同一行業,同類工作的平均工資(此一申請叫做LCA, 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在勞工部證實顧主的工資符合水准之后,申請人才可以提出H-1B的申請。 在這种情況下,顧主和勞工要在确定工作名稱与确定薪資兩個因素時做一個平衡考量。從申請H-1B的角度,工作名稱越高檔(比如工程師,高級主管等),H- 1B申請被批准的可能性越高,因為高檔的工作大多都是移民局認同的特殊技能的工作(Specialty Occupation)。但是高檔的工作名稱,要有高檔的薪資才能通過勞工部。而很多顧主希望得到H-1B工人的高檔服務但是不肯付与很高的薪水。在這种 情況下,申請人必須選擇一個低層次的工作名稱,來降低薪資標准。但是這樣會有移民局不認同此工作為特殊技能工作的風險,而拒絕申請。所以在考慮工作名稱与 薪資的問題時,申請人要确定工作名稱既是附和特殊技能的要求,薪資又要附和勞工部對此一工作的標准。 第二個前提,申請人必須證明她有學士或同等學位或經驗。學士學位在這里定義為美國教育系統下的學士學位。因為移民局不認同非美國學校所發的學士學位,所以 在美國以外得到學士學位的人士必須在美國移民局認可的學位鑒定机构進行鑒定。在通過鑒定之后,申請人才可以正式向移民局提出H-1B的申請。如果申請人沒 有學士或同等學位,申請人過去在其申請的工作領域的工作經驗可以用來抵消學位的要求。移民法沒有明确的規定經驗怎樣抵消學位,但是從移民局審理案件的歷史 可以得出結論,移民局大多用三年工作經驗等於一年的本科學習來換算。學士學位一般需要四年的學習,申請人若有12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她的H-1B可以被批 准,雖然她沒有學士學位。
(三)H-1B申請的文件 在以上兩個前提得到圓滿的結果之后,H-1B的申請就可以向移民局提出。H-1B的申請用I-12表和附加H supplement. 顧主須以書面方式聘用H-1B工人,同時解釋為何此人是此項工作的最佳人選。同時勞工部批准的LCA与H-1B工人的學歷和經驗證明都須和申請表一起付 上。 一個新的H-1B申請,移民局規費總共$610。顧主必須付其中$500而H-1B工人付$110。申請表要寄到移民局 California, Nebraska, Texas 或 Vermont四大移民中心。申請人安其地點,寄案件到管轄本地區的移民中心。H-1B批准之后,申請人可以保持H-1B身分六年。在這六年之內申請人可 以進行申請永久居民的程序。以后我們會詳細討論永久居民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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