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网上一段成人与小学五年级孩子的对话:
问:如果一个村子,要依靠买卖妇女才能存在,否则就会消失。那么让他们买媳妇对不对? 孩子:如果有这样的村子,就让它消失吧。 问:为什么? 孩子:不能用野蛮挽救文明。如果哪天这个村子需要吃小孩才能长寿呢?
这段对话中的提问,来自某大文豪在几年前的一个采访报道:“如果他不买媳妇儿,就永远没有媳妇,如果这个村子永远不买媳妇,这个村子就消亡了。”
这个五年级孩子给出了答案:如果需要用拐卖妇女的方式才能存在的村庄,那就让它消失好了。
这个五年级的孩子,用浅显的话,给了一个康德式的回答,即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不能为了某个功利性的目的牺牲少数人的利益、生命以及社会正义。
可不可以为了一部分人甚至是多数人的利益让另一些人做出牺牲?
很多人在谈论这个问题时,都会想到那个经典的电车难题。这是伦理学领域最为知名的思想实验之一,其内容大致是:
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电车轨道上。 一辆坐满了乘客的电车正失控的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们。 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然而问题在于,那个疯子在另一个电车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考虑以上状况,你会怎么办?
后来通过这个案例又展开了第二个案例:
你站在天桥上,看到有一台刹车损坏的空电车。 在轨道前方,有五个正在工作的人,他们不知道电车正在向他们冲过来。一个胖子,正好站在你身边,你发现他的巨大体形与重量,正好可以挡住电车,让电车出轨,不致于撞上那五个工人。 请问,你会不会动手把这个胖子从天桥上推下去,来救那五个工人,还是眼睁睁地看着那五个人被撞死?
对这两个案例,有很多人选择了切换轨道,或者把胖子推下去。理由是“牺牲一个人,可以救下五个人”,在不得不需要作出选择时,会选择牺牲少数人的生命来挽救多数人的性命。
如果说电车难题只是一个假设,那么,在历史上还真的就发生过这样的案例,这就是1884年发生在英国的震惊世界的海难食人案——“英女王诉达德利和史蒂芬斯案”:
1884年5月19日,英国游船玛格丽特号出海,船上一共有4人:船长达德利,水手史蒂芬斯和布鲁克斯,在船上做侍者的帕克。帕克18岁,是个孤儿,没有成家,这是他第一次出海。 7月5日,船在行驶到南大西洋、好望角西北约2600公里处时,遇到了大浪。玛格丽特号很快就沉没了,船员逃上了唯一的救生艇。 没有水,没有食物,四人随波逐流。 7月20日,十八岁的帕克因为饥渴难耐,偷偷喝了海水,病得奄奄一息,蜷缩在一边。 7月25日,大家都要坚持不下去了,船长达德利在绝望之下,提议四人抽签,决定谁先死,以救活其它人。 布鲁克斯反对抽签。船长达德利叫布鲁克斯转过头去,示意斯蒂文斯杀掉派克:“没有其它的办法了,只能用帕克救大家的性命。” 史蒂芬斯为派克做了祷告,告诉他大限已到,然后用小刀刺破了帕克的颈内静脉,杀死了他。后来的几天,这三名船员就以帕克的血和肉为食物。 直到第24天,船长在获救当天的日记中写道:“当我们吃着我们的早餐(这个早餐就是十八岁帕克的尸体)时,一艘船出现了……”。 他们被德国船救起,很快回到了英国,接着遭到逮捕,以谋杀罪受到审判。
这个案例当时曾引发激烈的争论。支持者认为,在生存环境的逼迫下,为了让更多人活下来,必须有人做出牺牲。况且,帕克是一个孤儿,无家庭牵挂。其他三人都有家庭,救活了这三个人,也救活了三个家庭。这不仅是一条生命对三条生命,而是一对十,一对二十,甚至更多。牺牲帕克,获得的总体利益,累积起来是最高的。因而,杀死帕克是正确的。
但法庭在经过激烈的争论后,最终宣判他们有罪并处以死刑。尽管后来英国女王对他们进行了特赦,将刑期减至六个月,但这案例确立了一项适用于整个普通法世界的先例,即危急状态无法构成对谋杀指控的合理抗辩。
杀人这种行为,永远都是错的。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生命权,没有人能够剥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将其他人的生命掌控在自己的手里。
一些人支持杀人的理由,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不是帕克,也不会成为帕克。就像在电车难题里,如果那个胖子是自己,或是自己的亲人时,那些支持把胖子推下去的人,纷纷做出了相反的决定。
很明显,功利主义者的判断标准,不是5>1,而是对于自己而言哪个利益更大。
但问题是,谁能保证自己永远不会那个需要被推下去做出牺牲的人呢?
就像游船玛格丽特号上的船员,帕克年龄小,孤儿,是最弱的那一个,杀了他不会有麻烦。但是,在杀死了帕克以后,他们还会再杀死下一个最弱的。如果不被获救,就有杀人的理由,杀人就不会停止。
如果为了让大多数人获救,杀害弱者的行为被允许,那身处社会的每个人都将惶惶不安。
在现实中,人们常常会忽视弱者。比如,在这次丰县事件中,随着“八孩妈妈”身世的逐渐显露,一部分人开始认为,如果是精神病人或智力残疾者,被遗弃,被拐卖,或者被铁链锁住都是可以合理(默许)的,但如果是一个正常人(尤其如果是一个女大学生)被拐卖、囚禁,那是不能容忍的。
这种在文艺作品中也有表现,《盲山》中的白雪梅就是女大学生,这种被拐卖的反差,给了观众巨大的冲击力。
在一些人的心里,人是被默认分为三六九等的,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不是生来就有的,对一些边缘人甚至无论怎么凌辱都没问题。
在这里,这些人仍然是以一种功利主义在看待他人。但问题在于,如果认同这种功利主义的计算方式,可以牺牲精神病人和智力残疾者?那么,“是否可以为了挽救大有前途的年轻人,而任意割取无辜老人的器官?为了挽救自己爱人的生命,是否可以随意抽取不愿献血的他人的血液呢?”(罗翔语)
而且,“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恶果将接二连三的出现。比如,如果拐卖精神病人被默许甚至纵容的话,那么,当社会上精神病人不够时,就会有作恶者将正常人折磨成精神病人。
这样,正常人的生存环境同样是危机四伏的。
所以,请记住康德的这一段话:
每个人都有权要求他的同胞尊重自己,同样他也应当尊重其他每一个人。人性本身就是一种尊严,由于每个人都不能被他人当作纯粹的工具使用,而必须同时当作目的看待。人的尊严就在于此。正是这样人才能使自己超越世上能被当作纯粹的工具使用的其他动物,同时也超越了任何无生命的事物。
人是目的,不是工具。也就是说,人不能为了某个理由(即使这个理由是多么高大上)而突破底线,否则就是打开了“潘多拉魔盒”,最后将使得人类整体的生存状况变得更为糟糕。
别说是延续一个村庄了,就是拯救整个宇宙,有些底线都必须坚守,不可以放弃。
这一点,罗素有很深刻的认识,他说,人们总是幻想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拯救人类。然而,事实恰恰证明,给人类带来最多、最大灾难的正是那些野蛮狂热的高尚信仰。
诗人徐志摩对罗素的这一思想做了一个十分有黑色诗意的诠释:“天堂是有的,可以实现的,但在现实与那天堂中间隔着一座血海,人类得渡过这血海,才能登彼岸。于是,他们决定先实现那血海。”
文章开头的那个五年级小孩的回答,说出了一个简单的真理,那就是生而为人,必须牢牢守住一些最基本的底线。比如,“人人生而平等,没有谁的命比其他人重要。”比如,“一个人,无论是智力高低,高矮胖瘦等等,只要是人,身为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便不能随意践踏。”
一些人会惊讶,这竟然是一个“五年级孩子”说出来的话?而我反倒认为,这恰恰是一个精神没有被成人世界污染的孩子才能说出来的话,是一个人再正常不过的认知。
最后,我想送上大刘的一句话:
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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