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有多种夫妻房产证方式。
有一种 joint tenant, with the right of survivorship (加州特有的,2000以后才
出现的),是你说的这种情况。
还有一种,就是普通的joint tenant, 这总情况下,一人一半。女主可能放心些。
老婆要死了,估计索男说,你这个要经过政府probation, 。。。被抽头,然后还可能充公。改称给我就行了。
这个老婆,估计从来不精明。索男聪明反被聪明误。贪婪之心,直接做了官方记录。
很简单,渣男只要和老婆改成 “joint tenant, with the right of survivor ship“, 老婆死了,自然就渣男那儿, 根本不用经过 probation,也是一样的效果。当
然,唯一的副作用就是,渣男出车祸早死,那么全到女主那儿。
为什么我知道这么清楚? 我在加州,买了一个出租房,我们家一直都是“joint
tenant, with the right of survivor ship“, 继续勾勒这个,结果ESCROW给搞错成
了“joint tenant”。 然后跟Escrow那个婊子要改,结果拖拉不理我,后来网上查到
私人公司,直接给owner发了电子邮件,那个婊子立马就给做了了,很快就改成了。 美国人的贱,非要鞭子抽着走,也真是服了。
joint tenancy还是有风险的,女主另外列了一个啥遗嘱之类,那有的扯皮。
joint tenant with the right of surviorship, 才是100%保险的。这个也公平,先死的全给后死的,无条件。
我在加州多少年了,这种事都做了多少遍了,比你清楚。
避免probation不用做living trust也行,只要你相信配偶。死后一切归配偶,如下处
理即可:
所有的房产都是 joint tenant with the right of surviorship
所有的账户,都是开成 joint account, payable on death to spouse
所有的股票账户,401K等,单独看账户的,100% beneficiary to spouse
所有的车子船之类,去DMV 改成 ANY 关系,只要一方签字即可卖给第三方。 在这样活着的配偶改成给自己就行了。
加州只有community property, 都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没有什么谁谁名下这回事。 所以夫妻双方都同意的-这更说明狗男做事挺地道的, 白男绝无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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