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是民工,每天在工地搬砖,劳动间隙喜欢用爬满老茧的手点开手机上的阅读器,学习
《windows 7一月通》,计划年前学完之后,开始看更高级的《三个月掌握word》,因
为哥最近在追一个康奈尔的妹子,怕她嫌哥文化程度低。
哥的ntc看书很耗电,哥很喜欢kindle的感觉,跟看真正的书似的,哥当年读到初二就
没读下去,直接南下福建了,当时工余也很喜欢看书,最喜欢的是《故事会》,和《知
音》,《故事会》里面那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跃然纸上,其中也有很多讲述我们外来务
工人员生活点滴的小品,《知音》却是一本有着高尚文学情调的书。后来跟一个厂的一
个哥们一起来到了美国,哥的行李箱里就装了十本《故事会》和五本《知音》。
起初用洗碗攒下来的钱买了个ntc,这几年在一家工地做工,收入翻倍,这个月买了台
打折的4s。昨天下班换了套hugo boss的西服,跟妹子约会,妹子比哥先到,哥看见她
拿着一个黑白的平板,哥当时说要送她一个最新的ipad5,妹子白了哥一眼,妹子说平
板是最新的电子墨水。哥拿来端详一番,发现上头的字就跟印上去的似的,就好像把一
张纸糊在了平板上,挺好玩的,让哥又想起来当初看故事会的日子了。跟妹子吃完饭,
哥跑回宿舍,踩着板凳把行李箱拽下来,翻出了故事会和知音,静静摩挲,还能嗅到书
本的油墨香,比起妹子的体香,哥还是更喜欢知识的香味。
要是kindle能做成手机大小就好咯,哥放在口袋里,搬砖累了,就找棵树一靠,摸出
kindle,继续学习windows 7了。昨天我跟妹子说,康戳(那个词哥不会拼)加c是复制
文件,着实让妹子吃了一惊,哥当时心里美的啊,真比10年前头一次从组长那里领工资
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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